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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黄(铂)金首饰自购买之日起七天内发生质量问题,顾客可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
2、黄(铂)金首饰自购买之日起十五天内发生质量问题,顾客可选择换货或修理。
3、黄(铂)金首饰自购买之日起,凭发票保修六个月,所修饰品品名、成色、重量必须与发票内容相符。
友情提示:
请顾客妥善保管好购买首饰的发票。
发 布 者:
金亚金店
添加时间:
2006-1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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